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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際及兩岸事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學校違反本辦法規定者,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學校未依第二十三條規定處理者,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並得視情形調整招收外國學生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