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空中大學設置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空中大學教師之分級、聘任、資格及程序等事項,依大學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空中大學除依教師法規定外,得基於教學及學術研究發展之需要,訂定教師權利義務及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規定,納入學校章則,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並納入聘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