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勞基法
、
憲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大學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大學研究所之報考資格如左:
一、碩士班研究生:
(一)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 具有同等學力規定之資格者。
二、博士班研究生:
(一) 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 得有醫學士學位,經有關醫學專業訓練二年以上,並提出專業論文
者。
大學研究所入學試驗,除必須舉行筆試外,博士班並得以口試及審查論文
方式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