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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綜合評審結果應簽報主辦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並於核定後二週內公開於主管機關資訊網路及以書面通知各申請人。
公告徵求後無申請人、資格審查後無合格申請人、無法完成議約或簽約,或完成簽約者,應公開於主管機關資訊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