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發展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綜合規劃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中央主管機關必要時得會同有關機關,指定農產品或農產加工品,輔導業者設置各該業發展基金。
前項基金之管理及運用,中央主管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指導及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