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梯道圍壁應與走廊直接相通,並應具有足夠面積,以免緊急情況下可能使用該梯道人員之擁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