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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護照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領事業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本條例第三十五條所定向相關機關取得資料,指領事事務局得經由電腦連結取得下列資料:
一、內政部之國籍變更、戶籍及國民身分證補、換發資料。
二、內政部役政署之兵役資料。
三、內政部移民署之入出國日期、依法律限制或禁止出國、通緝及保護管束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