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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架空吊車所受橫力,應依下列規定:
一、架空吊車行駛方向之剎車力,為剎止各車輪載重百分之十五,作用於軌道頂。
二、架空吊車行駛時,每側車道梁承受架空吊車擺動之側力,為吊車車輪重百分之十,作用於車道梁之軌頂。
三、架空吊車斜向牽引工作時,構材受力部份之應予核計。
四、地震力依吊車重量核計,作用於軌頂,不必計吊載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