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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8 條
地下供電電纜之設計及生產應在製造、捲繞、倉儲、搬運及裝設過程中,能保持規定之尺寸及結構之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