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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受聘僱之外國人違反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各款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撤
銷其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者,雇主對於該外國人違法行為之發生已盡相
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仍不免發生者,其聘僱外國人之名額應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