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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船員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定期僱傭契約,其期限於航行中屆滿者,以船舶到達第一港後經過四十八小時為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