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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利師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專利師公會應將下列各款事項,陳報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及主管機關:
一、會員名冊及會員之入會、出會。
二、理、監事選舉情形及當選人姓名。
三、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開會之決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