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石油管理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石油業者因生產、進出口、銷售、運輸、儲備或其他與業務相關之行為,致損害他人權益者,應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