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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主管機關為管理本法第五十一條各款所列經費與本法第七十一條、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七日修正前(以下簡稱舊法)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定受償之金錢,應設置犯罪被害補償金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