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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有財產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依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得逕予出租之非公用不動產,其範圍及辦理程序,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三條之二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