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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服制旗章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各軍事單位旗並用時,按國防部旗、陸軍旗、海軍旗、空軍旗、後備旗、憲兵旗、海軍陸戰隊旗,自右至左或自前至後之順序並列、持行或懸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