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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政治教育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為使軍事學校基礎教育正期 (專科) 學生,徹底認清敵我,增強反共必勝
信念,及具備對敵鬥爭技術,於應屆畢業前,實施反共復國革命教育二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