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5 條
股東會決議,對於監察人提起訴訟時,公司應自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提起之。
前項起訴之代表,股東會得於董事外另行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