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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2 條
裁定因當庭之聲明而為之者,應經訴訟關係人之言詞陳述。
為裁定前有必要時,得調查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