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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檢查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現成船購自國外,初次申請核發船舶檢查證書時,除應依有關法令規定提供各項圖說外,並應提供以往各次檢查之各項證書報告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