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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中新聞紙雜誌發行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外賓、僑團,或其他非軍事機關、團體或個人應邀參觀我軍事基地或演習
時,如需贈送特刊或某期之新聞紙或雜誌,授權由軍團級以上單位自行審
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