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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遊說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被遊說者所屬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移送處罰時,應填具移送書,載明被移送人基本資料及違法之事實,連同有關證據及卷證,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