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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漁業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主管機關核准漁業權漁業所發漁業權執照,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漁業權人姓名、地址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二、核准號數及年、月、日。
三、漁業種類及名稱。
四、漁場位置、區域及面積或範圍。
五、漁獲對象。
六、漁期。
七、漁業權有效期間。
八、核准時所附條件或限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