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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基因轉殖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申請遺傳特性調查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
一、申請書。
二、基因轉殖植物遺傳特性調查計畫。
三、基因轉殖植物特性說明書。
四、經田間試驗機構生物安全委員會審議通過之証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