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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鐵路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本辦法發布施行前已依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毗鄰地區禁限辦法公告實施之限建範圍,於依本辦法辦理變更或廢止前,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