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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除港務公司或經其同意者外,任何人不得使用與港務(含中文及外文)相同之文字、圖形、記號或其聯合式,表彰其營業名稱、服務或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