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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監督機關為辦理前條第二款之評鑑,應設績效評鑑委員會;委員除有關機
關代表外,應包括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其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前項委員會之組成、評鑑項目、方法、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監
督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