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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支票存款戶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金融業者得應存款戶之要求,於空白支票、空白本票上加印存款戶之姓名
、電話號碼、身分證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住址,或其指定之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