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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應訂定個人資料安全稽核機制,定期或不定期查察,以確保落實執行本計畫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