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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人保險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保險撫卹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請領保險給付金之權利,法院不得扣押或供債務之執行,亦不得抵押、轉讓或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