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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本條例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所定其他都市服務設施,指住宅、商業及工業以外之行政、文化、教育、遊憩、醫療保健、交通、環境保護或公用服務等都市生活所必須之服務性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