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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設辯護人條例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法院組織法第一百十條、第一百十二條、第一百十三條規定,於公設辯護人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