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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裁判應秉持公正、公平、公開及專業之原則,遵守裁判須知、競賽規則及相關競賽會議決議指示執行職責。
前項裁判須知,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