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三項所稱本條例另有規定,指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三項所稱本金,指教職員、私立學校及學校主管機關共同撥繳之退撫儲金款項;所稱孳息,指退撫儲金依本條例第十條規定運用之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