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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前二條私立學校主管機關與學校法人主管機關不同者,學校主管機關於依前二條規定審議私立學校改名時,應徵詢學校法人主管機關之意見;核定學校改名時,應通知學校法人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