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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學籍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休學生復學時,應入原肄業學系相銜接之學年或學期肄業;學期中途休學
者,復學時,應入原休學之學年或學期肄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