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基本測量實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水準點之選點,應設置於通視良好且地質條件穩定之位置,並以沿測設路線均勻布設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