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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動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其他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頒給勞動專業獎章(以下簡稱本獎章):
一、對勞動政策、制度、法規之規劃或推動,有重大具體貢獻事蹟。
二、對勞動事務或政策提供興革意見、研究發明或著作,經審定或採行,有重大具體貢獻事蹟。
三、對突發之重大工安事故,處置得宜,有效維護勞工及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有重大具體貢獻事蹟。
四、對促進國際勞動事務合作及交流,具特殊價值或重大成就。
五、其他對勞動事務或政策具有重大貢獻,足資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