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本部主管特種基金(以下簡稱各基金)之投資管理業務。
二、各基金之投資政策、資產配置與年度運用計畫之研擬及執行。
三、各基金風險預算之編製、定期性風險報告之編析及風險管理之執行。
四、各基金投資委託經營計畫之研擬、委託國內外資產管理機構之規劃、遴選、執行及監督考核。
五、各基金投資運用之帳務處理及保管。
六、各基金年度稽核計畫之研擬、執行及考核。
七、各基金綜合業務之研擬、執行及考核。
八、各基金運用管理法令之研擬及執行。
九、各基金風險管理資訊體系之整體規劃及推動。
十、其他與基金業務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