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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物保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寵物業,指本法第二十二條所定經營特定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