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引水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法所稱引水人,係指在中華民國港埠、沿海、內河或湖泊執行領航業務之人。
本法所稱學習引水人,係指隨同引水人上船學習領航業務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