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勞基法
、
憲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以下簡稱各區工程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公路之養護工程事項。
二、公路養護工程之設計、施工及品質檢驗事項。
三、公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設置事項。
四、公路用地之取得及管理事項。
五、公路機務及材料供應事項。
六、公路工程及測繪等電腦化事項。
七、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八、其他有關公路工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