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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營事業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國營事業從事創新或研究發展所獲得研究發展成果(以下簡稱研發成果)與其收入之歸屬及運用,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