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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事業用爆炸物製造使用與器材之新技術及新產品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地礦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爆炸物使用之新產品指現場拌合爆劑使用之硝酸銨原料(以下簡稱現場拌合爆劑原料),包括多孔性粒狀硝酸銨、未敏化硝酸銨乳化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