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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綜理會務,由經濟部部長兼任或聘任,副主任委員一至二人,委員九人至十一人,由經濟部部長聘任。
副主任委員協助主任委員主持會務,經主任委員之授權並得代行其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