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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務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之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主管之法務財團法人(以下簡稱財團法人),其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之格式、項目、編製方式、應記載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