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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文化部。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主管機關會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