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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處設五組,分別掌理左列事項:
一、規劃組:博物館教育功能之規劃與推展;發展方向與營運管理計畫之
擬訂等事項。
二、展示組:博物館展示主題與內容之規劃設計:展示品之製作、購置及
安裝;展示之海洋生物之蒐集、馴養種類之建議及標本典藏等事項。
三、生物組:展示之海洋生物之採集、馴養、管理、繁殖計畫之擬訂、繁
養殖技術之研究發展及飼養計畫之擬訂等事項。
四、工務組:環境與建築設備之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及驗收等事項。
五、行政組:機要、庶務、研考、文書、出納、保管及其他不屬於各組等
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