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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政府各機關專戶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中央政府各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專戶存管之款項,指下列各款:
一、依法律、條約、協定、命令、契約或遺囑所定應專戶存管之特種基金。但營業基金、信託基金不在此限。
二、各機關歲入以外依法令所定應專戶存管之其他公款及保管款項。
三、未納入集中支付作業之經費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