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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產業發展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主計財務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國防部。
本條例所稱主辦機關,為國防部、經濟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